千禧之年九月的阳光像刚拆封的绸缎,软软地铺在红星小学一年三班的窗台上。
教室里的空气弥漫着新课本的油墨味和崭新的橡皮擦气息,四十五个孩子像受惊的小麻雀,缩在自己的座位上,眼睛滴溜溜地转,打量着这个陌生的世界。有人在偷偷抹眼泪,有人在摆弄新买的文具盒,还有人在桌子底下抠手指。
白歌坐在第三排,脊背挺得笔直。
他的格子衬衫洗得发白,领口的扣子端端正正地扣到最上面一颗。书包带子调到最长,几乎垂到膝盖——妈妈说这样可以用两年,他无所谓,反正他的注意力全在教室后面那架落满灰的立式钢琴上。
那架钢琴靠在墙角,琴盖上蒙着一层薄灰,像是很久没有人碰过。但白歌一眼就看出来了,那是一架星海牌钢琴,琴键是象牙白的,踏板是铜黄色的。他在琴行见过一模一样的,标价牌上的数字让妈妈皱了好久的眉。
“同学们好,我是你们的班主任王老师。”
讲台上站着一个三十多岁的女老师,戴着一副金丝眼镜,笑起来有两个浅浅的酒窝。她的声音不大,但很清晰,像冬天里的一杯温水。
“现在,我们按学号上来做自我介绍。从一号开始。”
一号是个扎着羊角辫的女孩,说话声音小得像蚊子叫,说完就红着脸跑下去了。二号是个胖乎乎的男孩,说自己喜欢踢足球,说完还比划了一个射门的动作。三号是个戴眼镜的男孩,背书一样把自己的姓名年龄爱好念了一遍,然后鞠了个躬。
孩子们的介绍像复制粘贴,无非是我叫什么、我几岁、我喜欢什么。王老师一直微笑着点头,但眼神里有一丝疲惫——她已经带了三届一年级,每年开学都是同样的流程。
“四号,白歌。”
白歌站起来。
他没有像其他孩子一样走向讲台,而是径直走向教室后面那架钢琴。
王老师愣了一下,还没来得及开口,白歌已经掀开了琴盖。灰尘在阳光里飞舞,像一群金色的萤火虫。他用袖子擦了擦琴键,然后坐下。
小手放在琴键上,姿势老练得不像七岁的孩子。
教室里安静下来。那些在抽泣的孩子停了哭声,那些在玩文具的孩子停了动作,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白歌的背上。
他弹了。
是《致爱丽丝》的开头,只有八个小节,不算复杂。但他的指法干净得让王老师瞪大了眼睛,每一个音符都像从泉水里捞出来的,晶莹剔透,一颗一颗落在安静得能听见呼吸声的教室里。
钢琴的声音在空旷的教室里回荡,像有什么东西在轻轻敲打每个人的心。
白歌弹完,站起来,转过身,看着全班同学。
他的眼睛很亮,像两颗被水洗过的黑石子。他的声音不大,但每一个字都清清楚楚:“我叫白歌,我会弹钢琴。以后学校文艺汇演,我可以代表班级出节目。”
他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平静得像在陈述一个事实,而不是在炫耀。
教室里安静了两秒钟。
然后,一个短发女孩第一个鼓起了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