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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子的批判(第6页)

这是替君人者打好了的顶如意的算盘,原则不外是买卖上的大利盘剥或大斗小称。然而韩非尽管聪明,而人也并不尽都是傻瓜。禁愈严而民愈偷,对于重刑论者是一个刻削的讽刺。因而便有所谓“阴奸”发生出来了。自然,聪明的韩非子也又有他的一套惩治“阴奸”的办法。

公开出来的刑赏是法,但有不便公开出来的部分则便归于术的范围,这里是还有好多蹊跷的。

“官袭节而进,以至大任,智也。其位至而任大者,以三节持之:曰质,曰镇,曰固。亲戚妻子,质也。爵禄厚而必,镇也。参伍责怒,固也。贤者止于质,贪饕化于镇,奸邪穷于固。忍不制则下上,小不除则大。诛而名实当,则径〔诛〕之。生害事,死伤名,则行饮食,不然而与其雠。此谓除阴奸也。”(《八经·起乱》)

这一节怕是讲“术”里面的最精微的地方吧。有才能的人做官到了尽头不能再升了,持以“三节”之外,最后便是明杀,暗杀,或用毒,或假手于人。像这样的诡略,露骨地用文字表现出来,令人不能不佩服韩非子的神经似乎是钢铁炼成的。“亲戚妻子,质也”,句太简单,可能有两种解释:一种是厚礼对手的亲戚妻子,而在事实上作为人质,使他有所顾虑不能够背叛;另一种是实行婚姻政策,与对手结为亲戚,使之得妻生子,形成一条血肉的韧带。大约两种意思都是包含着的吧?这是最亏本的办法,对于“贤者”自不得不如是。而独于就是这种“贤者”每每是碍手碍脚的,让他活着吧不方便,杀掉他吧没有名目,对不住,这样的人也就只好使他冤枉一下了。所谓“势不足以化,则除之。……赏之誉之不劝,罚之毁之不畏,四者加焉不变,则除之”(《外右上》)的,大抵也就指的这种人了。

事实上韩非所需要的人只有三种,一种是牛马,一种是豺狼,还有一种是猎犬。牛马以耕稼,豺狼以战阵,猎犬以告奸,如此而已。愚民政策是绝对必要的。

“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生王之语,以吏为师;无私剑之捍,以斩首为勇。是故境内之民,其言谈必轨于法,动作者归之于功(农),为勇者尽之于军。是故无事则国富,有事则兵强。”(《五蠹》)

不准有法外的文书,不准谈历史,不准弄技艺,所有一切文学技艺贤能烈侠之士,甚至大圣显学,都和“优笑酒徒”、“卜筮、视手、埋狐蛊、为顺辞”之属同列,都是些“二心私学,反逆世者”,应该“禁其欲,灭其迹而不止”,应该“禁其行,破其群,以散其党”。这样的议论,在《诡使》、《六反》、《八说》、《五蠹》、《显学》诸篇中反复申说得淋漓尽致。这几篇都是波澜壮阔的文章,是不便分割征引的,但为参证的便利起见,姑且摘录几节在下边吧。

“先为人而后自为,类名号言,汎爱天下谓之圣〔人〕;言大不称而水可用,行而乖于世者谓之大人;贱爵禄,不挠上者谓之杰;下渐行如此,入则乱民,出则不便也。上宜禁其欲,灭其迹而不止也;又从而尊之,是教下乱上以为治也。……仓廪之所以实者,耕农之本务也;而綦组锦绣刻画为末作者富。名之所以成,城池之所以广者战士也,今死士之孤饥饿乞于道;而优笑酒徒之属乘车衣丝。赏禄所以尽民力,易下死也,今战胜攻取之士劳而赏不沾;而卜筮、视手、理(埋)狐虫(蛊)、为顺辞于前者日赐。……夫陈善田利宅,所以厉战士也,而断头裂腹、播骨乎原野者无宅容身,身死田夺;而女妹有色、大臣左右无功者,择宅而受,择田而食。赏利一从上出,所以善制下也,而战介之士不得职;而闲居之士尊显。上以此为教,名安得无卑,位安得无危?夫卑名危位者,必下之不从法令,有二心私学,反逆世者也,而不禁其行,不破其群,以散其党;又从而尊显之,用事者过矣。”(《诡使》)

“不事力而衣食则谓之能,不战功而尊则谓之贤。贤能之行成,而兵弱,而地荒矣。……故行仁义者非所誉,誉之则害功;工文学者非所用,用之则乱法。”(《五蠹》)

“磐石千里不可谓富,象人百万不可谓强。石非不大,数非不众也,而不可谓富强者?磐石不生粟,象人不可使距敌也。今商官技艺之士亦不垦而食,是地不垦,与磐石一贯也。儒侠无军劳而显荣者,则民不使,与象人同事也。夫知祸磐石象人,而不知祸商官儒侠,为不垦之地,不使之民,不知事类者也。”(《显学》)

“博习辩智如孔、墨,孔、墨不耕耨,则国何得焉?修孝寡欲如曾、史,曾、史不战攻,则国何利焉?……错法以道(导)民也,而又贵文学,则民之所师法也疑。赏功以劝民也,而又尊行修,则民之产利也惰。夫贵文学以疑法,尊行修以贰功,索国之富强,不可得也。”(《八说》)

《五蠹篇》是韩非晚年的作品,那里面说到“周去秦为从,期年而举,卫离魏为衡,半岁而亡”,都是秦始皇即位前后的事。周之亡在庄襄王三年,即始皇即位前一年,卫之亡当即指始皇六年“五国共击秦,秦拔魏朝歌,卫从濮阳徙野王”(《史记·六国年表》)时事,下距韩非之死(始皇十四年)仅七八年。故《五蠹》、《显学》诸篇实可视为韩非的晚年定论。他的文体固定,思想也成熟了。他是综合了先秦诸子,而又完全扬弃着先秦诸子。《显学篇》专打儒、墨,《忠孝篇》的“恍惚之言,恬淡之学,天下之惑术也”,打击道家。名家更是他一向所不表示好感的——“人主之听言也不以功用为的,则说者多棘刺白马之说。……言有纤察微难而非条也,故季(真)、惠(施)、宋(钘)、墨(翟)皆画笑也”(《外左上》)。甚至如管仲、商鞅、孙武、吴起,为主张耕战富强说的祖宗,而要收藏他们的书也在必须禁止之列了。

“境内之民皆言治,藏管、商之法者家有之而国愈贫:言耕者众,执耒者寡也。境内皆言兵,藏孙、吴之书者家有之而兵愈弱:言战者多,被甲者少也。故明主用其力不听其言,赏其功必禁无用。”(《五蠹》)

就这样在韩非子所谓“法治”的思想中,一切自由都是禁绝了的,不仅行动的自由当禁(“禁其行”),集会结社的自由当禁(“破其群以散其党”),言论出版的自由当禁(“灭其迹,息其说”),就连思想的自由也当禁(“禁其欲”)。韩非子自己有几句很扼要的话:“禁奸之法,太上禁其心,其次禁其言,其次禁其事”(《说疑》),这真是把一切禁制都包括尽致了。

“群臣陈其言,君以其言授其事,事以责其功。功当其事,事当其言则赏。功不当其事,事不当其言则诛。明君之道,臣不得陈言而不当。”(《主道》)

“为人臣者陈而言,君以其言授之事,专以其事责其功。功当其事,事当其言则赏。功不当其事,事不当其言,则罚。故群臣,其言大而功小者,则罚;非罚小功也,罚功不当名也。群臣,其言小而功大者亦罚,非不悦于大功也,以为不当名也,害甚于有大功,故罚。……故明主之畜臣,臣不得越官而有功,不得陈言而不当。越官则死,不当则罪。”(《二柄》)

你看,这多么凶!看你还有什么人敢来说话!他所要求于进言者的,要人人都是预言家,所预言的要和未来的事恰恰相当。说不中固不行,说中了而或大或小也不行。四条之中有三条是死路,谁还敢来冒险瞎闯这条生路呢!更何况只要不言也就是一条生路!所以在韩非的“法治”里所容许的言论,归根便只有告奸的言论,这是无所谓中不中,也无所谓大或小,条条都是生路,条条都有奖品。于是乎其它的“二心私学”也就更不敢摇唇鼓舌了。

韩非就是这样的一位极权主义者,他的议论实在足以使欧洲中世纪的麦迦威理(Machiavelli,1469—1527)减色,而德国的查拉图斯屈拉们也当沦为弟子。秦始皇很崇拜他,读到了他的书便五体投地,是有由来的。——“人或传其书至秦,秦王见《孤愤》、《五蠹》之书曰: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史记·韩非传》)这倾慕是何等的殷切!同学的李斯介绍了他,秦王竟用兵力去威胁韩国,公然也就把韩非逼索到了手。韩非入秦应该是他飞黄腾达的时候了,因为他向来是崇拜秦国的人:

“夫慕仁义而弱乱者三晋(韩、赵、魏)也,不慕而治强者秦也,然而未帝者,治未毕也。”(《外左上》)

“彼法明则忠臣劝,罚必则邪臣止。忠劝邪止而地广主尊者,秦是也。群臣朋党比周以隐正道,行私曲,而地削主卑者,山东(六国)是也。乱弱者亡,人之性也。治强者王,古之道也。”(《饰邪》)

“治强易为谋,弱乱难为计,故用于秦者十变而谋稀失,用于燕者一变而计稀得。非用于秦者必智,用于燕者必愚,盖治乱之资异也。”(《五蠹》)

韩非可以说正合了自己的希望,被秦王请进了“易为谋”的治强之秦,然而却不幸他的法术早为他的同学李斯所蹈袭了,一句莫须有的罪状,“非之来也未必不以其能存韩也为重于韩也”(《存韩篇》),便被陷入了他自己所最得意的“行饮食”的毒阱。

韩非虽然身死于秦,但他的学说实为秦所采用,李斯、姚贾、秦始皇、秦二世实际上都是他的高足弟子。秦始皇的作风,除掉迷信方士、妄图长生之外,没有一样不是按照韩非的法术行事的,焚书坑儒的两项大德政正好是一对铁证。焚书本出于李斯的拟议,其议辞和令文,不仅精神是采自韩非,连字句都有好些是雷同的。

“古者天下散乱,莫之能一。是以诸侯(儒?)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私学而(乃)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即)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史记·秦始皇本纪》)

这差不多完全是《诡使》、《六反》诸篇底提要,而禁令底八条:“〔一〕史官非秦纪,皆烧之。〔二〕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三〕有敢偶语《诗》、《书》,弃市。〔四〕以古非今者,族。〔五〕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六〕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七〕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八〕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除掉第七项之外,不更全部是“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的扩充吗!

坑儒是所谓“破其群以散其党”的最彻底的实干,那可不用多费笔墨了。

就是秦二世那位宝贝皇帝也是把《五蠹篇》读得烂熟的。《史记·李斯传》载陈涉、吴广发难时,李斯数欲请间谏二世,而不见允许,反被二世责问道:

“吾有私议而有所闻于韩子也,曰:尧之有天下也,堂高三尺,采椽不,茅茨不翦,虽逆旅之宿不勤于此矣。冬日鹿裘,夏日葛衣,粢粝之食,藜藿之羹,饭土簋,啜土铏,虽监门之养不觳于此矣。禹凿龙门,通大夏,疏九河,曲九防,决停水致之海;而股无跋,胫无毛,手足胼胝,面目黎黑,遂以死于外,葬于会稽,臣虏之劳不烈于此矣。”

韩非是文章的妙手,他的权谋的深刻,有时也尽有可能用美妙的画皮来掩饰。像《奸劫弑臣》里下列的一段话便是很可以使人迷恋的。

“圣人者审于是非之实,察于治乱之情也,故其治国也,正明法,陈严刑,将以救群生之乱,去天下之祸,使强不凌弱,众不暴寡,耆老得遂,幼孤得长,边境不侵,君臣相亲,父子相保,而无死亡系虏之患。”

这俨然是理想的救世者的态度。但从全盘的思想体系来考察,这不外是偶一使用的幌子而已。有人以为这《奸劫弑臣》篇是不可靠的:因为篇中提到圣人,而文末有“厉怜王”的一段,在《战国策》和《韩诗外传》均作为荀卿报春申君的书。但在我看来,却不一定不可靠。即使“厉怜王”一段真是荀卿的信札,也可能是抄纂《韩非子》时录书人的错误。

《问田篇》里还有一段话说得更加直切。有一位叫棠谿公的,对韩非说,讲法术是危身之道,劝他不要再讲法术。韩非回答他道:“窃以为立法术,设度数,所以利民萌,便众庶之道也。故不惮乱主暗上之患祸,而必思以齐民萌之资利者,仁智之行也。惮乱主暗上之患祸,而避乎死亡之害,知明夫身,而不见民萌之资利者,贪鄙之为也。臣不忍向贪鄙之为,不敢伤仁智之行。”看他这抱负,是以救世主自命了。他是不惮患祸,不避死亡而专为人民谋利益的。这也许不会是欺心之论吧,因为无论是怎样的明君术士,没有人民也“术”不起来。奴隶主虽然剥削奴隶,何尝又不爱惜奴隶?牛马也要有草吃才能耕作的,主人丰衣足食,牛马的草秣也才可以有足够的分量。极端君权论者的韩非,他脑里所怀抱的“救群生”、“利民萌”,是应该作如是观的。“民智之不可用,独(直)婴儿之心也,……故举事而求贤智,为政而期适民,皆乱之端”《显学》,“人主者明能知治,严必行之,故虽拂于民心,必立其治”(《南面》),这样才是他的本色,但不要以为他的言论有什么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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