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从抽屉里取出一双白棉手套递给她。
资料比档案室的更核心,也更私人。
比如金时月翻到一页水彩速写,画上一扇窗户,窗台上放一只玻璃杯,杯里插一枝不知名的花,花瓣已经开始掉落。旁边写一行字:“他说我不适合做母亲。也许他是对的。”
没有日期。
她把这页小心地翻过去,继续往下看,笔记本上的字迹一排排增加。
梁知韫拉了把椅子在旁边坐下,手里翻着另一本册子。
半小时后,金时月抄完了一段复杂的结构数据,甩了甩发酸的右手。
“练过琴?”
男人的声音从侧后方传过来。距离拉近了。
金时月不知道他是怎么看出来的。
大概是从她指腹那一层薄薄的茧,左手小指比右手略长一点点,是小时候按弦和训练留下的痕迹。
“小提琴。练了六年,中二之后就没再碰过了。”
“为什么停了?”
“考试太忙。”
金时月说完又觉得这个理由太敷衍了,解释道,“其实是我妈觉得我没天赋。她是音乐老师,我拉琴她在隔壁房间听。后来她说阿月你不用勉强,喜欢听就够了,不一定要自己拉。”
何玉仪说这话时其实是安慰。但十三岁的金时月听完之后合上了琴盒,再没打开过。
她知道妈妈说的是实话。
她确实没有天赋,她只是喜欢。
而“喜欢”在金家的排序里从来不是最重要的。
姐姐喜欢辩论,拿了全港中学辩论赛冠军,这叫有天赋的喜欢。弟弟喜欢拆东西,把家里的收音机拆了装装了拆,何玉仪骂归骂,私底下跟邻居说“这孩子手巧”。
金时月喜欢的东西太安静了。看画,听音乐,在美术馆里站很久。这些事不产生成果,不能被量化,不能被拿出来在亲戚聚会上展示。
所以她学会了一件事:喜欢归喜欢,别太当真。
“六年不短了。”梁知韫说。
她竟有些眼热鼻酸,忙强迫自己把注意力拉回资料上。
第三个箱子的第二个文件夹里夹着几封手写信,寄件地址是维也纳。她扫了一眼开头几行,是写给一个叫“h”的人。
“可以看吗?”
“可以。”
她认真地读。大约二十分钟,梁知韫站起身,偶尔翻一下书架上的书。
窗外的阳光移到了桌面上,她抬头想问他一个关于信件里提到的展览的问题,话没出口,撞上了他的视线。
他在看她。
她翻手稿的时候,她低头读信的时候,她嘴唇无意识地微微张开专注于文字的时候。
“你想问什么?”
金时月很快地把视线移回信件本身:“信里提到1998年维也纳的一个群展,这个群展和她后来的转型有关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