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一九八三年五月十四日下午,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走进来一个年轻女人。
她二十五六岁年纪,生得端庄贤淑,一双杏眼却肿得像熟透的桃子,眼白上布满了血丝。
她站在值班室门口,手指绞着衣角,嘴唇动了动,没发出声音。
接待她的女民警后来回忆,那女人站在那里,像一根被风吹得快要折断的芦苇。
她被让进办公室。刚坐下,眼泪就下来了。
不是一颗一颗地掉,是成串地滚,顺着面颊往下淌,滴在蓝布工作服的前襟上,洇出一小片深色。
她双肩剧烈地抽搐,几次张嘴,话都卡在喉咙里,最后好不容易挤出一句:
“我……我要报案……”
她叫王秀兰,是成都纺织厂的挡车工。
这天凌晨一点多,她下夜班回家,在距家还有二里地的东一环路上,被一个男人劫持了。
那男人先后两次强暴了她。第一次在菜地里,第二次在她家附近的墙角。
完事后,还抢走了她腕上的山城牌女表、一副变色镜和三块钱现金。
她说话的时候,眼睛一直盯着桌面,不敢看任何人。
说到最后,声音越来越小,小得像蚊子哼哼。
女民警给她倒了杯水,她接过来,手抖得厉害,水洒了一半。
二
时间倒回十三个小时。
五月十四日凌晨一点二十分,成都东郊。
王秀兰骑着那辆二六圈的小轮自行车,从纺织厂出来,拐上了东一环。
这条路她闭着眼都能骑——从厂里到家,正好四里地,要经过三个路口,两排梧桐树,一个菜市场。
她骑了五年夜班,从没出过事。
但这一晚,她觉得有些不对劲。
风很大,刮得路旁的桉树叶哗啦啦响,像有人在暗处拍巴掌。
路灯稀稀拉拉的,隔老远才有一盏,灯光昏黄,照不了多远。
她骑得快,链条哗哗地转,车轮碾过路面上的碎石子,发出细碎的咔嚓声。
骑到距东郊体育场还有一里地的地方,路旁的梧桐树更密了。
树冠交叠在一起,把月光遮得严严实实。她下意识地放慢了速度,眼睛往两边瞟。
就在这时,树影里窜出一个人。
那人从路边斜插过来,动作极快,一把攥住了她的车把。
她猝不及防,自行车猛地一歪,差点摔倒。她本能地想喊,嗓子眼却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发不出声。
同时,她感到小腹被一个硬邦邦的东西顶住了——那东西刺穿了她的的确良衬衫,冰凉的金属贴着皮肤,有些疼。
她低头看了一眼。是一把三棱刮刀,刀身细长,在黑暗中泛着幽幽的光。
“别出声。”那人的声音很低,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出声就捅死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