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二十二日下午。
住建厅七楼。
三十平方米的办公室。
江默到的时候是两点零四分。
比正常上班时间晚了四个小时零四分钟。
不是迟到。
是被人关了七十四个小时。
他坐下。
帆布袋放在桌面右侧。
保温杯放在杯垫上。
距桌面右上角十三厘米。
小方敲门。
“江厅长——”
他扫了一眼江默。
三天没见。
夹克没换。
坐姿没歪。
像出去上了趟厕所。
“积压文件二十七份。按急缓排了三档。”
“放桌上。”
小方把文件摞在桌边。
走到门口停了一步。
“食堂给您留了盒饭。中午十二点做的。”
“现在两点零六分。”
江默的声音跟读秒器一样。
“《机关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第十五条。熟食保存超过两小时应重新加热至中心温度七十度以上。”
“我去让他们热。”
小方出去了。
门带上。
江默从帆布袋侧兜里抽出那张纸。
报亭旁边写的。
背面五项违规。
他看了两秒。
把纸翻过来。
拿出一张新的a4纸。
一支黑色签字笔。
一把钢捲尺。
捲尺拉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