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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1章(第2页)

“行吧,我去系统空间等你。”季求柘摆摆手。

季求柘回到系统空间,灵魂的疲惫让他闭上眼睛休憩。

直到被003唤醒:“宿主,统准备好了,咱们去下一个小世界吧!”

七零:你看起来很好吃1

“嘬嘬嘬。”

“大家快逃啊,季大狗要追来啦!”

“快,打他,打这个傻子!”

“打他头,不要叫他过来呀!”

稚嫩的声音此起彼伏地响彻在整个季庄村。

石子接触头骨发出沉闷的声响,顷刻间,蜿蜒的血迹蔓延开来,在麦色的皮肤上留下一道狰狞的痕迹。

而被他们如此肆意对待的人,是整个槐江公社出了名的傻子,季大狗。

这是1976年。

春三月里,芳草如茵。

季大狗六岁时,跟住在村东头的小孩追狗玩时,磕到了脑子。

等他抽抽噎噎回家时,已经流了一脑袋血,吓坏了他妈马红娟和他爸季田地。

还是坐在院里头抽焊烟的老季头当机立断,跑去火炕头里抓了一把灰往他头上一顿搓,这才险险把血止住。

不过,至此之后,季大狗就成了个傻子。

季大狗如今已经二十岁了,生得人高马大的,一站起来,个头足以俯瞰全槐江公社的所有男女老少。

他皮相不错,还会干活,是整个季庄村最有力气的大小伙子。

可他偏偏是个傻子,因此,整个季庄村的人对他的感情很矛盾。

长辈们很喜欢有着一把子力气的季大狗,因为季大狗总是很热心,无论是谁家叫他去帮忙,他都乐意去。

年轻一辈的同龄人们,则是对他的感情很复杂。

村里的大姑娘们时常偷瞄季大狗干农活,他的农活总是干得又快又好。

麦色的皮肤被炙热的日头烤得健硕无比,他时常穿着一件白汗衫,一锄头挥下去,身上的汗水便争先恐后往外冒。

汗液顺着他皆结实的胸肌流进汗衫里,很快消失不见。

再一看,不远处偷瞄的几个扎麻花辫的大姑娘们,已经悄悄红了脸。

不过,这份涩意在触及到他宛如稚子般单纯的眼神,和他那一声真诚的‘姐姐们好’时,便瞬间偃旗息鼓。

大姑娘们对他,只剩下了对小弟弟般的疼爱。

小伙子们对季大狗的感情,那就更复杂一些了。

一方面,是有些嫉妒他总能吸引村里大姑娘们的眼光,另一方面,则是心里带着隐隐的优越感,觉得他不过是一个傻子罢了,自身条件再好,也很难娶到媳妇。

当然,还有村里的小辈们。

有时候,孩童总是带着天真的残忍。

尤其是村里几个调皮的小霸王,在家就被宠成宝,天不怕地不怕的,知道季求柘是个傻子,小名又叫大狗,免不了时不时地嘲笑他。

一开始,只是试探的嘲笑,在发现他不会反抗后,逐渐愈演愈烈,最后,拿起了名为天真的屠刀。

今天,就是几个小孩子相约着想要逗逗季大狗,看看他会有什么反应。

结果没想到,就是这么轻易把人给打出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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