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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点小说>七零炮灰女知青[穿书 > 3540(第4页)

3540(第4页)

钱钱爱不释手,小心翼翼地将红布衣裳套在瓷瓶上,左看右看,喜得合不拢嘴。

赵队长十分好奇被他如此重视的“不明粉末物”究竟是什么,非要一个珍贵又漂亮的瓷瓶来盛放,为了摸到狼王大灰,他从他爸的诸多珍藏里千挑万选出来的白瓷,唉,他把要知道宝贝瓷器用来装粉末,不知气成什么样。

钱钱将瓷瓶紧紧护在心口,眉眼带笑:“不告诉你。”

不能说出去,会被抢走的。

别说赵队长好奇,宗明也想知道能让团长随身携带、日夜不离身,即便失去记忆也如此珍之重之的东西是何物。

通过宗明,了解过钱钱过往的宋今夏,大概猜到了瓶中粉末是什么,她托赵队长打听过崔家,准确的说打听过崔清晗,知道崔清晗于二十多年前牺牲于战场之上,尸骨无存。

第37章

对于曾经的钱成军来说,国家与信仰,生养他的父母,血脉相连的兄弟姐妹,以及并肩作战的战友,皆是人生中不可或缺、举足轻重的存在。

他拥有很多。

而经历了背叛,挚爱死于怀中,从战火中浴血而生的钱钱,除了那一点刻骨铭心的的记忆碎片,一无所有。

只记得死于怀中的妻子和分离的爱女。

哪怕时光流转,岁月悠悠,他仍能一眼认出自己的女儿,由此,瓶中之物的真实身份便不难猜测。

想起红色会脸红,是因为想起新婚之喜,两心永结。

选了木兰花纹,是潜意识里记得那人最爱木兰花。

日夜不离身,每日对着小瓶子嘀咕絮叨,是曾经许多年里养成的习惯。

诸此种种,宋今夏猜测,瓶中粉末大概率是崔清晗的骨灰。

宗明愣愣地盯着钱钱脖子上的白瓷瓶,心中暗想:不对啊,骨灰怎么可能只有这么一点?想到当年战场上炮火连天,整片营地都被夷为平地,能留下这一点骨灰,已属不易。

目光落在那细腻的白瓷表面,仿佛能透过冰凉的釉彩触摸到曾经鲜活的崔清晗。

他猜的不错,这一点粉末,是钱成军一寸一寸从焦土里扒出来的,只捡了一点装进瓶子里当念想。

当年叱咤各大军区的兵王,如今成了一个傻子,莫说宗明,就连赵队长和其他负责保护宋今夏的军人们,心里特别不是滋味。

那滋味,像是喉咙里堵了团浸了苦水的棉絮,沉甸甸的,咽不下,吐不出,他们都是在军营里摸爬滚打过的硬汉,见惯了生死,可看着眼前只有几岁孩童智商的男人,心里不好受。

据宗明说,二十年前钱成军的名字在部队里是何等响亮,他是神枪手,是战术专家,是无数新兵仰望的传奇,是敌人闻风丧胆的利刃。

可现在叱咤风云的兵王,变成了一个傻子。

南家姐妹听到他们的对话,这才知晓,那长得人高马大的俊小伙,竟是宋今夏的父亲,他看起来一点儿都不像四十多岁的人,与宋今夏站在一起,说是兄妹都有人信,真是年轻啊。

保家卫国的军人,在任何一个年代,都是老百姓最敬佩的人。

南秋眼圈微微泛红,她悄悄拉了拉姐姐,低声道:“真可怜,那么厉害的一个人……”

南春示意她别说了。

在宋今夏付钱的时候,姐妹俩连连推拒:“三套冬装的钱,我收了,小瓷瓶的就算了,没费什么工夫,就当是我们姐妹俩送叔叔的见面礼,叔叔喜欢就行。”

南春执意不肯收钱,妹妹南秋也帮腔道:“是啊夏夏,你别跟我们客气,叔叔保家卫国,我们做这点小事算什么,我再做两个,换着穿,叔叔,你还想要什么图案的,鸳鸯的怎么样?绣一个鸳鸯戏水,成双成对,寓意白头偕老。”

南秋说着,眼眶微红,手却不停,一针一线在布面上游走,仿佛将万千敬意都绣进了那细密的针脚里。

“哇——”

“好漂亮啊,秋秋你好厉害,你是我见过最厉害的宝宝朋友,”钱钱期期艾艾的问:“最后一个能不能绣上我和晗晗的名字?就绣‘钱钱和晗晗’。”

南秋答应下来。

两个名字绣在一起,针脚轻巧得如同落雪无痕,比起前两个,钱钱更喜欢绣着名字的小衣,不停的呢喃着:“晗晗,钱钱和晗晗,要永远在一起。”

宋今夏眼眶一热,喉头哽咽得说不出话来。

这一刻的感受,说不清是血脉作祟,还是为父母间的爱情感动,她从未想过,原来世间真的有至死不渝的爱。

穿越漫长岁月风尘,依旧不离不弃,与上辈子她的豪门爸妈相比,一天一地,这才是真正的爱情。

她轻轻握住钱钱粗糙的手,指尖触到老茧与细密绣线的交叠,仿佛握住了过往与今朝的交汇点。阳光斜照进屋内,映得瓶身微光流转,像一颗未曾熄灭的星。

人虽亡故,爱意永存。

三日后,宋今夏带着钱钱,在赵队长等人的护送下,回到了周山公社,和王大虎商量搬去京城居住,王大虎沉默许久后答应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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