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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血夜(第1页)

默言至今还记得那场火。

不是因为它烧得有多旺——儘管它確实烧红了半边天——而是因为在火光里,他第一次看见一个人死。

那是个趟子手,姓孙,四十出头,酒糟鼻,嘴碎,最爱在歇脚的时候吹嘘自己年轻时的“英雄事跡”。默言听他说过不下二十遍,说有一年走鏢路过黑风岭,一个人砍翻了十几个山贼,救下了整支鏢队。后来默言才知道,那次砍人其实是秦师傅乾的,孙叔只是跟在后面捡了个漏。

但孙叔教过他认草药。有一次默言发高烧,是孙叔冒著大雨翻了两座山去镇上抓的药。

那个总爱吹牛的孙叔,死在一个黑衣人刀下,连哼都没哼一声。

刀太快了。快到默言后来回忆那一夜时,怎么也想不起那把刀的样子,只记得一道白光闪过,孙叔的头颅就飞了起来,在空中转了好几圈,落在地上时眼睛还是睁著的,嘴巴还在微微张合,像是在吹嘘他这辈子都没吹完的牛。

默言没有哭。

他趴在柴房的狗洞边上,牙齿咬在一块烂木头上,咬得咯吱作响,眼泪不知道什么时候流了下来,但他一声都没出。

因为他听见总鏢头陆平在喊:“別出声!別回头!活著!”

陆平说这话的时候,正用一把鑌铁枪抵住三个黑衣人的围攻。他的一条胳膊已经没了,断口处血肉模糊,但他握枪的右手还是稳得可怕,一枪刺穿一个黑衣人的胸口,枪尖从后背透出来,带著一蓬血雾。

“走!”

默言钻过狗洞,滚进外面的草丛里,浑身上下沾满了泥土和碎石,膝盖磕在一块尖石上,疼得他浑身一哆嗦,但他不敢停,连滚带爬地往黑暗中扑去。

身后,火光冲天。

他跑了很久,跑到肺像要炸开,跑到双腿像灌了铅,才一头栽倒在一片麦田里,大口大口地喘气。翻身回望,长风鏢局的方向,半边天都是红的,火光映在云层上,像一块烧红的烙铁。

那一年,默言十二岁。

他后来无数次回忆起那个夜晚,无数次问自己同一个问题:如果当时他没有钻那个狗洞,而是冲回去,哪怕捡起一块砖头砸在那些黑衣人身上,他会不会好受一点?

答案是永远不会。

因为不管他冲回去还是不冲回去,他都救不了任何人。一个十二岁的孩子,连秦师傅教的那套长拳都打不利索,能做什么?

但知道答案和接受答案,是两回事。

那场火之后,他失去了一个家。

那场火之后,他背上了一条命。

那场火之后,他发誓这辈子再也不会钻任何一个狗洞。

默言在长风鏢局待了不到两年,但这不到两年的时间,是他这辈子最像“人”的日子。

他是被总鏢头陆平从门外捡回来的。说“捡”不太准確,因为他当时是自己走上门的——如果“走”这个字可以用来形容那种连滚带爬的狼狈状態。

瘟疫烧光了他老家整个村子。爹、娘、妹妹,三天之內,一个接一个地倒下去。他记得娘临终前说的话,声音轻得像风吹过窗纸:“往北走,別回头。”

於是他就往北走。一个人,光著脚,从淮北走到青州,走了整整一个多月。饿了啃树皮、嚼草根,渴了喝沟渠里的水,困了找个屋檐一蜷。走到长风鏢局门口的时候,他已经不像个人了——瘦得像根柴火棍,浑身烂疮,两条腿上全是脓包,散发著一股腐臭的味道。

鏢局门前有个石狮子,他靠在石狮子上,本想歇歇脚再走,结果一靠下去就没了知觉。

是鏢局里的一个小丫头先发现他的。那小丫头大概八九岁,扎著两个小揪揪,穿著件红色的夹袄,蹦蹦跳跳地出门来,一眼就看见了这个蜷在石狮子边上的“东西”。她没有害怕,反而蹲下来,歪著脑袋看了他好一会儿,然后伸手摸了摸他的额头。

“好烫!”小丫头惊呼一声,转身就跑,边跑边喊,“陆叔叔!陆叔叔!门口有个小叫花子要死了!”

默言后来知道,那个小丫头叫灵汐。

他当时烧得神志不清,只隱约觉得有人在往他嘴里灌药,有人在给他擦身子,有人在他耳边絮絮叨叨地说著什么。那声音软软的、糯糯的,像刚出锅的米糕,听不太清说了什么,但听著就觉得安心。

他烧了三天三夜,第四天早上醒来的时候,看见的第一样东西就是那双眼睛。

黑亮黑亮的,像两颗葡萄,正一眨不眨地盯著他看。

“你醒啦!”灵汐高兴得跳了起来,拍著手跑出去,“陆叔叔!陆叔叔!他醒了!”

默言想说话,嗓子却像被砂纸打磨过一样,一个字都发不出来。他只能躺在那里,看著那个扎小揪揪的身影消失在门口,心里忽然涌上一股奇怪的感觉。

他说不上来那是什么感觉。后来过了很多年他才明白,那叫“活著”。

总鏢头陆平是个四十出头的壮汉,浓眉大眼,一脸络腮鬍子,说话嗓门大得能把房樑上的灰震下来。他走到默言床边,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摸了摸下巴,瓮声瓮气地说:“命挺硬,烧成那样都没死。”

默言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又不知道该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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