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强调的是,这笔费用归祁同伟所有,绘者的酬劳另计。
对比而言,著名漫画家尾田荣一良当时的稿费也不过每页五万日元。
再结合时代背景与物价变化因素考量,
祁同伟能争取到如此待遇,实属极为难得。
而这仅是漫画改编的收益,若未来作品动画化,他还可获得额外分成。
一旦漫画反响热烈,后续动画化的相关收益自然水涨船高。
就在双方初步敲定合作细节之际,祁同伟取出随身携带的“秘密武器”。
“这是?”JUMP代表接过稿件翻看,瞬间睁大双眼。
第一页是一幅完整人像:一位少年,头戴宽檐草帽。
造型看似奇特,却透出一种难以言喻的生动感。
“这是一个立志成为海上王者的男人。”祁同伟微笑道,“也是我新作的主角。”
对于剽窃本国创作者的作品,祁同伟内心尚存一丝愧意。
正因如此,他从不全盘照搬,而是仅参考设定与故事骨架,再用自己的方式重新创作。
但面对曰本市场,他毫无心理负担。
从三大国民级长篇——《死神》《火影忍者》到《海贼王》,再到无数经典动画作品,
祁同伟坚信,光靠这些灵感资源,足以支撑他走完整个职业生涯。
这也是他敢于在此地创办公司的底气所在。
在仔细看过祁同伟提供的原画,并听取第一卷的故事梗概后,
《周刊少年JUMP》代表当即表达了强烈的合作意愿。
对此,祁同伟自然不会拒绝——毕竟对方可是动漫领域的巨头。
但具体如何合作、分成比例、版权归属等事项,仍需逐一协商。
他心中己有计划:先推出《海贼王》第一卷文本内容,
继而启动漫画化,再推进动画制作,最后视技术发展决定是否拍摄真人电影。
即便要拍,也必须等到特效水平足够成熟,否则难以还原应有的质感。
当德间书店得知祁同伟己有新作问世,且具备首接改编漫画潜力时,立刻表示不愿错失良机。
或许有人质疑:漫画不过是儿童读物,在八十年代初能有多大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