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精神最活泼,其男子至岁时伏腊则游戏娱乐。女子亦然,社日停针线,端午斗草,藏钩,既详于时节游戏各门中。乃汉时妇女,每月复有二日为嬉戏确期。汉《焦仲卿妻诗》云:“初七与下九,嬉戏莫相忘。”下九者,据《采兰杂志》云:“九为阳数,古人以二十九日为上九,初九日为中九,十九日为下九。每月下九置酒为妇人之欢,名曰阳会。”盖女子阴也,待阳以成。于是夜为藏钩诸戏,有忘寐达曙者。
据是证每月十九日,为下半月嬉戏之期。前半月嬉戏期,则初七也。七亦阳数,此等取义颇似周人,疑仍周之遗俗。盖妇女终岁炊爨、纺绩、织布、组,无日夜不工作,较男子尤勤苦。故于每月择二日具酒食,息劳动,游戏欢娱,以酬其苦。焦仲卿为庐江郡府小吏,并非富贵之家,乃亦如此。足证当时社会皆然,且以见古人调济劳逸之妙用也。
古以牵牛娱小儿
《左传·哀六年》:“鲍子曰:‘汝忘君之为孺子牛,而折其齿乎?而背之也。’”注:“孺子,荼也。景公尝衔绳为牛,荼牵之顿地折齿。”
按:今日家人娱小儿之法,无所不至,而老人为之者少。齐景公生荼之年,约已五十,乃犹衔绳为牛,使小儿牵之,呼叱以为戏。
以是见古人活泼气象,至老不息。
汉以来妇女皆学乐
古家家有乐器,不惟男子能奏乐,妇女尤人人能奏乐。故古家庭之乐,迥非后世可比。《史记·万石君传》:“石奋对高祖曰:‘家有妹能鼓琴。’”《汉书·杨恽传》:“家本秦也,能为秦声。
妇,赵女也,雅善鼓瑟。”《元后传》:“相者言政君当大贵,禁后父名心以为然,教书、学鼓琴。”又,《司马相如传》:“卓王孙有女文君新寡好音,相如以琴心挑之。”夫琴者至高之乐,而最难能,汉时妇女皆能之。观《焦仲卿诗》:“十三学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学诗书。”似学乐为女子一定课程。
是以自魏晋六朝以迄唐宋,士大夫家庭,除本为歌妓外,其夫人姬妾,或弹箜篌,或吹箫,或笛,或弹琵琶,见于歌咏及杂记者,不可胜数。自朱熹“女子无才便是德”之说兴,南宋元代尚未受其影响。
及至有明,方孝孺、胡广等,本朱熹之说,演而为严气正性。于是家庭音乐不为女子能之,视为不正;即士夫能之,亦目为不材也。
而古人活泼性情,节调劳逸之妙用全失。而反响遂生,为孔圣唯一之罪人!
古育婴方法
《礼·内则》:“子生,男子悬弧于门左,女子设帨于门右。
三月之末,择日,剪发为鬌。”注:“鬌,遗发也。”疏:“所留不剪也。”又,“子能食,教以右手。今仍教小儿右手使箸。能言,男唯女俞。六年,教之数与四方名。七年,男女不同席,不共食。
八年,出入门户及即席饮食,必后长者,始教之让。九年,教之数日。注:朔望六甲。十年,出就外傅,居宿于外。学书计。衣不帛襦裤,注:为太暖伤阴气。礼帅初,温故。朝夕学幼仪,请肄习也简谅。”
按:周时育婴之法,大致与今同。惟“幼仪”必习,为今日所忽略。盖洒扫应对,古人为小学一定课程。所谓“履端于始,礼慎厥初”也。简谅者,注谓所书篇数,犹今小儿写仿影也。
古贺生儿
《史记·卢绾传》:“高祖、卢绾同日生,里中持羊酒贺两家。”又,《世说》:“元帝生子,普赐群臣。”此汉晋贺生儿也,至唐尤甚。《摭异记》:“明皇何后爱弛,乘间泣曰:‘三郎独不念何忠脱紫半臂换斗面,为生日汤饼耶?’”汤饼者,宋《懒真子》云:“长命面也。人家生儿,作汤饼会,祝儿长生也。”
按:刘禹锡诗云:“忆尔悬弧日,余为座上宾。举箸食汤饼,祝词添麒麟。”又,《唐书》:“李林甫舅姜度生子,手书贺曰:‘闻有弄麞之庆。’”故东坡贺人生子诗云:“甚欲去为汤饼客,惟愁错字弄麞书。”用刘禹锡诗及林甫故事也。又,《北史》:“高澄尚冯翊公主,生儿为汤饼之会。”是汤饼之名,六朝已有。
小儿束发状况
《诗》:“总角丱兮。”注:“总束其发,以为两角。”
《玉藻》:“童子束发朱锦。”盖古人自幼留发,而发皆上梳,分左右束为两角,使不下披,此式最久,至明皆如此也。不以朱束发,必有服者。
试儿
《颜氏家训》:“江南风俗,生儿一期,为制新衣,盥浴装饰,男则用弓矢纸笔,女则用刀尺针缕,并加饮食之物及珍宝服玩,置之儿前,观其发意所取,以验贪廉愚智,名为试儿。”
按:此纯为迷信心理,小儿何知,视其物之可喜者取之,自然之理。荀子云:“今以百金与搏黍示小儿,小儿必取搏黍,弃百金。”何者,可爱也。今以不可爱之物与珍玩并陈,则十九必取珍玩,胡能验哉?然此法今仍有行之者,似不详审也。搏黍者,鸟名也。至育儿之法,《玉藻》云:“童子不裘不帛。”《内则》云:“不帛襦裤。”襦裤皆里衣,帛则太暖。注云:“伤阴气。”
实有至理。若裘则尤不宜,今富贵人家童子,往往犯此而反不健,致疾因以害儿。
古屋内冬日取暖之法
木炭自周时有之,《月令》:“草木黄落,乃伐木为炭,冬日即燃以取暖。”《周礼·天官·宫人》:“执烛共炉炭。”《左传》:“邾子自投于床,废于炉炭,遂卒。”是装炭于炉,可移徙取暖。
亦有为灶炽炭者,《吕氏春秋》:“卫灵公天寒凿池,宛春谏曰:‘天寒,伤民。’公曰:‘寒乎?’宛春曰:‘公衣狐裘,坐熊席,陬隅有灶,是以不寒。’”又,《左传·昭十年》:“初,元公恶寺人柳,欲杀之,及丧,柳炽炭于位,将至,则去之。”
是于屋隅筑灶以取暖。又炽炭于坐处,古席地坐。使地温也。汉晋以后,其法益精,又于炭火上罩以薰笼,既可防火险,又可倚以取暖。唐人诗所谓“斜倚薰笼坐到明”是也。又,白居易诗:“红泥小火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