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二十八日。模擬法庭省賽。
比賽在省會城市的中級人民法院舉行。不是模擬的法庭——是真的法庭。真正的法官席、真正的國徽、真正的法槌。
沈靈均走進法庭的時候,心跳快得像打鼓。
她從來沒有在真的法庭裡站過。上一次——張強的庭審,她坐在原告席上,旁邊是方若昀。她只需要回答問題,不需要說話。
但這次不一樣。這次,她是律師。她要說話。她要說服法官。她要贏。
江遠舟走過來,拍了拍她的肩膀。
「別緊張。你準備了那麼久,不會有問題。」
沈靈均點點頭,但她還是緊張。
第一場比賽的對手是省會大學法學院。老牌強隊,去年的省賽亞軍。
案例是一個侵權糾紛。。。一場車禍,一方說另一方闖紅燈,另一方說自己沒闖。證據只有行車記錄儀的一段模糊視頻,看不清紅燈還是綠燈。
沈靈均是原告律師。
法官宣佈開庭。
她站起來,開始陳述。
「審判長、審判員,原告代理人發表代理意見如下……」
她說得很慢。比平時訓練還要慢。但每個字都很清楚。
她陳述了案件事實、法律依據、證據分析。她指出被告的行車記錄儀視頻雖然模糊,但可以通過路口監控、目擊證人證言、車輛行駛軌跡分析來補強證據鏈。
她說完,坐下來。
對面的被告律師站起來。是一個戴眼鏡的男生,說話很快,語氣很強勢。
「原告的證據鏈是斷裂的。行車記錄儀視頻無法證明被告闖紅燈,路口監控當天故障,目擊證人只有一個——而且是原告的朋友。這樣的證據,能成立嗎?不能。」
沈靈均站起來反駁。
「目擊證人是原告的朋友,但這不影響他作為證人的資格。他的證言內容與車輛行駛軌跡分析一致,可以相互印證。法律不禁止朋友作證,只禁止利害關係人作偽證——而原告沒有證據證明證人說了謊。」
雙方你來我往,唇槍舌劍。
法官問了幾個問題,沈靈均都答上來了。
最後,法官宣佈休庭,評委評分。
沈靈均坐在等待區,手心全是汗。
「你表現得很好。」江遠舟說。
「我不知道。我覺得我說得太慢了。」
「慢有慢的好處。你說得慢,法官聽得清楚。對面那個男生說得很快,但好幾次邏輯跳躍,法官皺了好幾次眉頭。」
沈靈均回想了一下,好像確實是這樣。
十分鐘後,結果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