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衣衣看到瓷娃娃似的小主人,还是不忍心把他一个人扔在这儿。
“小主人。”他又唤了一遍。
金发的男孩缓缓起身,露出了他身前脏乱不堪的景象。
他方才是蹲着的,所以挡住了。
衣衣看了眼那血肉模糊的小动物,眼眶黑洞洞的,死不瞑目。
小主人剥皮的技术比他好呢,能将一整块完整的剥下来,一点损坏都没有。
衣衣觉得羡慕。
“我不回去。”金发男孩站在原地面无表情,“你叫他来找我,不然我就要离家出走!”
……
“我惯的他!!”黎浪无能狂怒,仰天咆哮,“不想回来就别回来了!我要去找他我就是狗!衣衣你去和他说,自己想想自己做错了什么!别在那儿给老子耍脾气!!”
衣衣被夹在中间,好为难。
黎浪脸色铁青。
他在这破星球养了七年孩子,一把屎一把尿,忍着孤独忍着寂寞,还没好处费拿。
明明没孩子,却要养孩子,还养的是个披着孩子皮的老变态。
老变态的变态是浸淫在骨子里的,深入骨髓,病入膏肓,掰不回来了。
他试探了几年,最后得出结论,路德维希根本没有前世时候的任何记忆,他就是个小孩子,估计要到了一定岁数才能全部想起来,可能是十岁,也可能是十八岁,拿不准。
总之,他想起来的那天,就是他离开这个星球的时候。
这星球是挺好的,但太寂寞,偶尔来度个假享受个二人世界还行。
要久居?
那太憋屈了。
黎浪是个活泼话多的人,他离了群体,离了娱乐,不行的。
路德维希一小屁孩,他和他有代沟,聊不来。
衣衣是机器人,脑子一根筋,太直,容易把天聊死。
777是他唯一的知己。
他觉得这么久走过来,777在他心里的地位,已经逼近111了。
而他为什么和路德维希那小破孩生气吗……
前边说了这是个骨子里的变态。
他有一日早上醒过来,发现自己身上开了花。
明明不是冬春季,梅花却开的极为旺盛,鲜艳,夺人眼球,想无视都不行。
黎浪脸色复杂的叫来这颗星球除了他以外唯一一个能栽梅花树的人,质问他是不是干了什么坏事情。
大只的路德维希要种梅花树,可以。
小的不行。
会有罪恶感。
但金发的面瘫死小孩看着他,很坚定的摇头了,说不是自己干的。
不是?!
新栽的梅花树花开的茂密,大小也合适,最重要的是,那小小的花瓣上,留了牙印。
于是两人闹了脾气。
路德维希离家出走,黎浪赌气放任他去了。
湖边,路德维希把手指放在那死透了的小动物尸体上,片刻后,那尸体动了,一具小小的骨架破开皮肉站了起来,本能的朝路德维希靠了过来,却被对方扣指一弹,掉进湖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