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来啦,"他看到我,笑了笑,"今天还是拉美文学?"
"今天随便看看。"
我在书架间慢慢走,手指滑过书脊。这家店我来了很多次,每次来都会有一种奇怪的安全感。像是所有的书都在它们应该在的位置上,而我可以在这些位置之间自由地走动,不需要做出任何选择。
今天我在诗歌区停下了。
辛波斯卡的《万物静默如谜》。白色的封面,黑色的字体,很小的一本。我拿起它,翻了几页。
"他们彼此深信,是瞬间迸发的热情让他们相遇。这样的确定是美丽的,但变幻无常更为美丽。"
这首诗叫《一见钟情》。我读过很多遍,但今天读的时候,感觉不太一样。
"一见钟情"——这个词语本身就带着一种不切实际的浪漫。两个素不相识的人,在某个瞬间突然被什么东西击中,然后觉得对方是自己一直在等的人。
我和她算"一见钟情"吗?
不算。因为我们之间还没有"钟情"。我只是在注意她、惦记她、因为她走神。她甚至可能不知道我的存在。
可是,"注意"是"钟情"的第一步吗?
我把《万物静默如谜》放在了书架上一个显眼的位置——诗歌区入口的第三层。然后我在店里坐了一会儿,看了一本马尔克斯的短篇集,买了一杯店主自己泡的茶。
走的时候,我犹豫了一下。
我回到诗歌区,把《万物静默如谜》拿下来,翻到一首诗。那首诗叫《三个最奇怪的词》:
"当我说未来的时候,我刚念第一个字,它就已经成为过去。
当我说安静的时候,我打破了它。
当我说战争的时候,我带来了死亡。
当我说和平的时候,我带来了新的冲突。
还有最奇怪的一个——
当我说你的时候,
我指的是我自己。"
我把这一页折了一个角。
为什么要折角?
因为我在想,如果她下次还在那个位置,如果她还在那节车厢里,如果她还在看书——
也许我可以把这本书放在座位上。不,不放在座位上,太明显了。放在她旁边的座位上?也不对,太刻意了。
放在我旁边的座位上。如果她走过来,如果她需要一本书,如果她看到了——
但这个想法太远了。她现在连走过来都不一定会走过来。我们之间隔着三排座位和无数个"不认识"的夜晚。
我把书放回了书架。
折了角的那面朝里,没人看得见。
也许下次来我会再看看那个角还在不在。也许下一次她会在书店里遇到这本书。也许。
太多也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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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我去了一场签售会。
是明心出版社合作的一个独立书店的活动。一个年轻的作家出了第一本长篇小说,我们社负责出版。签售会在一个周六的下午,人不多,但来了的读者都很真诚。
签售会结束后,几个同事一起去吃饭。饭桌上聊起了各自最近的生活。
"对了,"李薇说——她是市场部的女孩,和我们不同部门,偶尔会一起参加活动——"我前几天在地铁上看到一对很有意思的人。"
"什么人?"
"两个女孩,"李薇比划了一下,"在6号线末班车上。我那天加班到很晚,上车的时候看到她们——一个坐在倒数第四节车厢的靠窗位置,另一个坐在对面,隔了几排。两个人都在看书,各看各的,一句话都没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