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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白一(第1页)

莫加回到家里,屋内只留下了一盏小台灯,莫雪已经在保姆的陪伴下睡着了,毯子蹬到脚边,她走过去把毯子拉上去,又轻轻吻了吻莫雪的额头。

然后走进卧室,拉开床头柜的抽屉。最里面,压在一叠账单和店铺文件下面,有三样东西。

莫雪的乳牙。用一小团棉花包着,装在一只透明的小自封袋里。是莫雪六岁那年换的第一颗牙,下门牙,小小的,像一粒还没长饱满的米。那天早上莫雪咬着面包,忽然“哎呀”了一声,从嘴里捏出一颗牙,举到她面前,说话漏着风:“妈妈,我的牙掉了。”她把那颗牙接过来,托在掌心里。温的,还带着莫雪的体温。莫雪仰着脸问,妈妈,牙仙子今晚会来吗。她说会。那天晚上莫雪睡着以后,她把那颗牙放在枕头底下,又悄悄取出来。没有放硬币,没有牙仙子。她把那颗牙洗干净,用棉花包好,收进了这只抽屉。那是莫雪第一次换牙,也是她第一次觉得,自己好像真的把莫雪养大了。

她把那颗牙放回去。然后拿出第二样。

一张照片。边缘卷了,被摸了太多次,两个人的笑容在反复的摩挲中变得有些模糊。

照片里是莫加和莫瑜。那是莫加考上京北医科大学那天,莫瑜特意请了两天假,陪她一路从南泉赶到京北,坐的是最便宜的绿皮火车,硬座,两个人挤在靠窗的位置,莫瑜把靠窗的位子让给她,自己歪着脑袋靠在她肩膀上打瞌睡。车窗外的田野一片一片地往后退,莫瑜的头发蹭着她的脖子,痒痒的。她偏过头,看见姐姐眼下的青灰——为了攒她第一年的学费,莫瑜除了在酒店工作外,还兼职画设计稿,已经很久没有睡过一个整觉了。

到京北是清晨,她们拎着蛇皮袋站在医大门口,梧桐树的叶子被晨光照成半透明的金黄色。莫瑜仰着头看校门上的字,看了很久,然后转过头对她说:“加加,你以后是医生了。”语气有些藏不住的骄傲,还有比骄傲更深的东西,是一个人把自己没能走的路,铺在了另一个人的脚下。

莫瑜让门口的学生帮她们拍了一张合影。她站在莫瑜旁边,莫瑜搂着她的肩膀,把自己的脸贴在她脸旁边,笑得眼睛弯成两道月牙。阳光从梧桐树叶间漏下来,在她们脸上落成一小块一小块的光斑。那是莫瑜为数不多的照片里,笑得最好看的一张。

照片边缘起了毛边,她不敢摸中间,不敢摸莫瑜的笑脸。

她把照片放回去。然后拿出那本手账本。深蓝色布面封皮,边缘被翻过太多次,书脊的烫金褪成了一层极淡的银色。她把手账本放在膝盖上,没有立刻翻开。指尖落在封面上,那弯月亮和那几颗星星,从她二十二岁起就待在那里了。

她翻开扉页。“给莫莫”三个字,路西乔的笔迹,一笔一划,很用力。她一页一页地翻。内页是空白的牛皮纸,中间夹了一张她偷拍的路西乔睡觉的照片。她伸手轻轻拂过照片,弯唇笑了笑。

她把手账连同乳牙和照片一同放进抽屉。看了很久,然后关掉壁灯,周遭陷入一片黑暗,只有窗帘缝隙里漏进来一线光,落在莫加被泪水洇湿的眼尾。

路西乔回到家,一夜未眠。

黑暗里,她坐在床边,背靠着床头。窗帘没拉,夜光从玻璃外面漫进来,在天花板上落下一层薄薄的亮。

冷静下来,她把和莫加相处的细节以及莫加对她说的话,从脑子里过了一遍。

莫加有一部分说的确实是对的,她喜欢上莫加的时候年纪太小了,她刻意回避了莫加的痛苦。不是视而不见,是看见了,却不知道那是什么。

但是莫加说的又不对,她愿意去了解,了解莫加口中的那些“狼狈”。

她做了一个设想。如果莫加是乞丐,她还会爱她吗。设想只存在了一秒,就被她自己推翻了。不是因为答案是否定的,是因为这个设想本身就不成立。莫加不可能成为乞丐。不是她不愿意去爱莫加的落魄,是莫加不会允许自己成为那样。

即便被生活所迫成为了那样,她也不会让自己看到……

啪的一声,路西乔按亮了台灯,光刺得她眯了一下眼睛。

她知道莫加为什么会拒绝自己了。

她又重新设想了那条乞丐假设,她会爱上,只要莫加愿意让她看到。

看到她蹲在路边,看到她伸出手,看到她满身尘土、头发凌乱、和所有光鲜亮丽无关的样子。她会走过去,蹲下来,和她并排坐在路边。等莫加愿意开口,等莫加愿意和她一起走

而且即便是乞丐,莫加也会当成“丐帮帮主。”

她大概会把自己的纸板叠得整整齐齐,把要来的硬币按面值分类排好,把睡觉的那块地方扫得干干净净,连铺在地上的硬纸板都要用湿布擦过。她会把“乞讨”也做成一种体面,不是做给路人看,是做给自己看。她就是这样的人。无论在什么位置,都要把自己的生活擦得干干净净。

路西乔被自己的想法逗笑了。嘴角弯了一下,又弯了一下,然后慢慢收住。她不会放弃莫加的。不过她的嘴太笨了,她说不过莫加。

莫加说“不合适”,她就愣在那里;莫加说“你回去吧”,她就只能转身。她有一肚子的话,每一句都堵在嗓子里,推到舌尖上又滚回去。莫加有三万个理由,她一个都驳不倒。

她突然想到了什么,从床上一咕噜爬起来。起得太快,眼前黑了一瞬,太阳穴突突地跳,她闭着眼缓了一会儿,等那阵晕劲过去。光着脚踩在地板上,她走到书桌前坐下,拉开抽屉,拿出一叠信纸。浅黄色,左上角印着一只竖耳朵的兔子。是她陪路薇逛文具店时候买的。

当时她觉得可爱,现在终于派上用场了。

她把信纸铺在桌上,从笔筒里抽了一支黑色水笔,笔尖落在纸上。

“莫加。”

只写了两个字就停住了。她从来没有给莫加写过信。大学时没写过——那时候她只会追在莫加身后跑。她以为用做的就够了,但有些思想不是用行动就可以表示的。

是要坐下来,一笔一划地写,慢慢的陈述,慢慢的表达,让对方慢慢看,慢慢想,不用当场回答。她那时候不懂,现在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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