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
铜锣湾。
金雀夜总会。
灯红酒绿,鶯鶯燕燕。
几个浓妆艷抹,衣著清凉的女人坐在角落里,眼神像雷达一样扫视自己的猎物。
另一边的卡座內。
一个留著小辫子的长毛靠在沙发上,脚搭在茶几上,手里拿著一沓钞票,往手指上吐唾沫,一张一张数。
数完一沓,扔给旁边的小弟:“大家拿去分了,今天的事干得漂亮,人人有份。”
小弟接过钱,笑嘻嘻地分给在场的人。
七八个混混,每人拿到好几张,脸上全是笑。
“谢谢长毛哥!”
“长毛哥阔气!”
“长毛哥大嗮!”
“……”
长毛摆摆手,等眾人安静下来,又说道:“虽然差佬估计不会去查那间杂誌社,但这段时间大家还是要安分点,別闹出什么事,给阿sir添麻烦。”
最后一句话瞬间引起大家鬨笑。
一个小弟哈哈笑道:“长毛哥放心,不就是砸间破杂誌社嘛,那些阿sir才懒得管,再说咱们进局子里喝茶就跟回家一样,就算被抓了又能怎么样?”
另一人跟著附和:“不管那杂誌社什么来头,既然敢打长毛哥的兄弟,就是跟咱们过不去。”
“不错。”长毛点点头,从鼻子里哼了一声,“我兄弟现在手包得跟粽子一样,害我老妈天天掉眼泪,就因为被那个王八蛋打的,我兄弟就想摸个女人,就在自己的地盘上被人打成那样,还有王法吗?还有法律吗?”
朝地上吐了口唾沫,接著道:“那些办杂誌社开报摊的,哪个敢不给我们洪兴面子?要不然都开不下去,还他妈的敢打我们洪兴的人。”
眾人瞬间鬨笑。
“长毛哥说得对!”
“在自己的地盘上被打,这口气必须得出!”
“叼他老母,必须弄他!”
“……”
长毛满意地笑了笑,伸手去拿桌上的香菸。
只是手指刚碰到烟盒。
突然,一道寒光从眼前闪过。
下一瞬,长毛就感觉手掌一阵刺痛。
定眼看去,才发现一把兵器竟將自己的手掌钉在桌面木板上。
“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