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们围观过来,又惊又笑,议论纷纷。子臻忙上前交涉,好话说尽,拉着我急急走开。我的三魂六魄还不能归位,喃喃说:“我家的,是我家的。”
下了楼,向右一转,便是北院门。迎面见一座精美异常的大理石牌坊,牌面洁白晶莹,泛着玉般光泽,以竹兰荷梅等花木雕刻环护着“北院门”三个大字,两旁柱上对联颇有气派:“八百里秦川物华天宝,五千年历史人杰地灵。”
北院门在明代时称“宣平坊”,清光绪年前,八国联军入侵,慈禧太后为避祸携光绪帝逃至西安,于此建行宫,名噪一时。然而今天这里成了著名旅游街,沿路摆放的都是那些小孩子的衣裳鞋帽,五彩的,绣着虎头,五毒,蝴蝶,浆得硬硬的,大概只好逢年过节穿上一次半次。
子臻奇怪地沉默。
我们一前一后地走过北院门,化觉巷,一直走到大清真寺。
高高的寺墙下,青砖灰瓦,把整条巷子都映得静了。子臻停下来,忽然拉住我,郑重地问:“白术,你很喜欢刚才那套家俱?”
“是我家的。”我只会这一句,“是我家的家俱。”
他重重握一下我的手,忽然说:“好,我答应你。”
“答应我什么?”我一时会不过意。
“你不是说那堂家俱是我们家的吗?白术,我向你保证,一定会找到物主,不惜代价买下来,使它成为我们家的家俱。只是,你打算把我们的家,建在哪里呢?要不,从明天开始,我就陪你去选房子?”
愣了好久,我才明白他是在向我求婚。
求婚?我从没有想过要成为宋宜中之外的男人的女人,从没想过成家,我的一生,已经为宋宜中所预订,不打算转售他人。
妈妈很看好我们,隔三差五留子臻便饭,又特意通知姐姐回家来打分。
姐姐这时已经搬到雅荷花园的高尚住宅区,和家里的方向是一南一北,回家的次数不再如以前那般频,可是每次回来都搞得好像归国华侨似,车子从一进巷口就高鸣喇叭,生怕邻居不知道白家大小姐衣锦还乡了。
她的坐骑,早已从当年的奥托换成凌治400,天刚刚冷,已经穿上皮裘,手中的钉珠鳄鱼皮包华丽而夸张,浑身上下用“珠光宝气”四个字形容再准确不过。
我从没有看到过一个人比她更注重包装与炫耀的。也许都是小时候卖家俱留下的心病,一旦暴富,非得把所有家当披挂上身向全世界宣布不可。
这也是她没有坚持让妈妈搬家的主要原因:搬了,谁知道她今天是真的富了,财富,就是要炫耀给知道根底的人看,不然虚荣心从何满足?
因为虚荣心的缘故,或者说是职业特能,姐姐三言两语便套出子臻家世——本市著名地产商之子,只有两个姐姐,没有兄弟。
“财貌双全,又和小妹青梅竹马,真是天作之和,打着灯笼也难找的好姻缘。”姐姐出主意,“依我说,速战速决,最好明天就拜堂成亲,免得夜长梦多。”
妈妈犹疑:“但是他们交往才几个月,谈婚论嫁,是不是太早了点?”
“几个月?几个月已经不短了。”姐姐只是怂恿,“恋爱这种东西可是不能一谈再谈的,谈着谈着就黄了。谈恋爱的那个人,十九不是将来要嫁的人。看我的例子就知道了,不知谈过多少男朋友,可是认识小周一个月就结婚。如果他和我也像前头几个男朋友那样天长日久地谈恋爱,不知吹多少回了。”
妈妈笑起来:“都结婚好几年了,还这么乱说话。小周就坐在这里,也不知道忌讳。不过你说的也是,我看子臻那孩子,有礼貌,学问好,做白家女婿,也做得过了。”
自始至终,没有一个人问过我的意见。
我也实在没什么意见,除了宋宜中,别的男人对我来说总之是一样的。但是宜中,宜中他怎么看待这件事呢?
我约了宜中在咖啡店做最后谈判。
没想到宜中会先开口:“白术,听说你有了男朋友。”
“我很小的时候就有过男朋友,你记得吗?”我反问他,“我的第一个男朋友,因为我要陪你下棋被气跑了,也就是那一天,我第一次告诉你,我喜欢的人,是你。”
“那时候你还小……”
“但是现在我已经长大了。我的话,还是一样。”我悲哀地看着他,“宜中,我爱的人,是你,这一辈子,都不会改变。”
《爱情故事》优美的曲调舒缓地流淌,宜中凝视着我,欲语还休,他的眼中,分明有深情隐现。但就在这时,邻座一个女子忽然走过来:“宜中,你也在这里?”
我敌意地抬头,那是一个身材妖娆化妆艳丽的年轻女子,穿着严谨的浅灰色套装,但是衬衫是不甘心的玫瑰红,一望而知是某个写字楼里的白领小姐。这样的女孩子,在白芍的交易所里,随便用手一点都可以找到十个八个出来,形象打扮相差无几,不会失礼于人,也不会太出色。原来宜中的口味,是这样子的么?
宜中替我们做介绍:“这位是张小姐,这位是白术,我师父的女儿。”
我有些满意,他说明了我的身份,却对张小姐含糊其词,显见不想我记住她,概因那是一个无关紧要的过场人物,一句“张小姐”已经尽可以概括她的角色。
“张小姐,你好,要不要一起坐?”我因为这份满意而故做大方。
张小姐老实不客气地在宜中身边坐下了,巧笑嫣然:“怎么喝卡布淇诺这么小儿科呀?我们来喝红酒好不好?我请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