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不投机,竟大打出手。体弱的中国人自不是对手,被打个头破血流。
待从血泊中爬起来,再摸身上,早已分文不存了。
原来,华工太勤俭了,积攒了钱,都设法送回老家,而不是上赌馆酒店花个精光,这便让白人所看不惯……
而且,连当局也认为“便宜了华工”,竟相继立法,从每若干吨货可运一人后有加至300及500吨者,以限制华工登岸,并强行征收华工的每人人头税10个英镑——这在当年可是个大数。
剥削,层层而至。
不妨照录一段中国启蒙大师、戊戌变法的主要领导人梁启超在《新大陆游记》中的记载:
吾昔在澳洲,闻吾华工每一人至其地,率须费七八百金,其船位之价不过百金耳,何以余费之巨至于如是。盖因冲士兰、域多利两省限吨位,每船仅能载四五人。而欲往者之数,殆十倍之而未已。故必报名候补。候补或至五六年不得。故竟以多金贿路船行之司事。甲以三四百得一位,乙以五六百夺之,丙又以七八百夺之,故遂以七八百为定金。其事殆与官场之捐尽先班者同矣。寻常西人以三百金得头等船位,而我华人乃以七八百金得三等船位。可叹。
华人之往澳洲者,其目的地率在鸟修威(雪梨市者,鸟修威之首府也——著者注:鸟修威现译为新南威尔士州),以千金之税不易,故由吨位以过域多利或冲士兰,然后复由彼两省间潜入鸟修威境(两省皆鸟修威之邻境),谓之偷过界。偷过界被拿获者,除照征税百镑外,仍加罚五十镑,无资可罚则下狱一年,狱满仍逐出境。
——这已由10镑上升为100镑了。
而那些排华的魁首们,还到处演讲煽动:
——我们是自由人,他们是奴隶!
——我们是基督徒,他们是不信神的人!
——我们是不列颠人,他们是蒙古人!
就这样,单独个别的殴打事件,终于酿成了大规模的暴行。
大批的华工被驱赶、被伤害,有的甚至被打死。
马在明有多少次死里逃生,恐怕他自己也难以数清了。
尽管这样,白人的报纸,仍针对中国人的节俭,这么宣称:
——所有各阶级一致公认中国佬正在把我们应当传给同种人的遗产全都吞噬光了。
悲剧仍在继续。
纵然在白种人当中,仍有正义的呼声。还是1871年,邻国新西兰议会曾选派一个委员会调查中国人的问题,面对事实,他们作出了合理的结论:
——中国人是勤劳节俭的。
——他们……对于当地社会的道德和安全并不产生什么特别的危害。
——他们不像是会引人什么特别易于传染的疾病。
——他们能很好地适应体力劳动、轻便工作和农业生产。
——中国人……的目的几乎全是为了淘金。
——作为通例,他们只占用欧洲掘金人认为继续采掘不能够本的矿穴;他们使在这些废矿里进行淘沙采金变成有利的事业。
不必再援引下去了。可怜的中国苦力,连采白人遗弃下的废矿穴的权利,都遭到了剥夺与敌视。这个委员会的结论,则成为了官方最后一次用善意对待中国人的一纸空文。以后,连空文也没了。
紧接着的是一系列的排华立法。
每一个废矿穴,都有一个到十个华工的冤魂在里面呻吟着。
马在明也把鲜血淌在了这些矿穴里。
但他仍顽强地活着,不仅还掉了全部用来“赎身”以还给“客头”的钱,并且在暗中开始积攒起了一小笔、一小笔的便士。
如同所有中国华工的幻梦一样,攒上个一两百英镑,便可以返回中国了,能在故土上安家立业了。
但要实现这一目标,却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远非当日卖身时所想像的快捷。
他思念在故国的亲人,每夜,都面对着北方,聆听海涛拍岸的喧响。妻子一个人,含辛茹苦,要把儿子带大,该是多么不容易,儿子生性,能为母亲分忧了……
一晃,便七八年过去了。
那是个连日历也挂不起的岁月,可每个日子都刻下锥心的痛苦、屈辱的记忆:
——张三的辫子给白人揪断了!
——李四被白人逼着吃了大粪!
——王五被工头踢成了残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