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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1章 公审(第4页)

……

到太阳落山前,便到了公审的最后一个环节,行刑了。

鲁迅先生说中国人爱看杀头。

这句话说的对,但也不完全对。

中国人是很喜欢看杀头,但巴黎人也很喜欢,全世界人民都喜欢。

若是放在和平年景,这样血腥的场景最好还是不要对公众开放。

但乱世用重典,以最直观的方式告诉百姓,犯我中华者必切片,为洋虏作伥鬼者必枪毙的道理,还是很有必要的。

至于人权、死刑犯的权益什么的,还是往后稍稍,等到天下大定,世界大

同再说。

更何况,大明都已经把凌迟犯给心肺复苏救活过来了,还有什么可以指责的呢?

大明给予每一个犯人温柔以待,背后的原因令人暖心。

当然了,报纸的读者暖心不暖心朱富贵不知道,反正丰大年本人好像并不觉得暖心。

朱富贵和白夏儿互相捂着眼睛,观看两个首恶被凌迟的场景。

丰大年的叫声明显没有阿莫衣好听。

朱富贵问了问,原来阿莫衣虽然是法国传教士,但实际上是来自罗马教宗国的神父。

意大利盛产男高音,果然是有种族天赋。

3600刀其实是很有难度的一件事。

大明之前搞过一次凌迟,屠杀华人,发明三光政策的谢尔曼不到200刀就死了。

场面搞得一塌糊涂,鸡飞狗跳。

以至于最后行刑的战士不得不出来道歉,表示因为业务生疏而给谢尔曼先生添麻烦了。

这一次就不会如此草率了,行刑兵经过了专门的训练。

他们在国子监学了两个月的人体解剖学,又跟着志村团长养了半年猪,掌握了高超的解剖和屠宰技巧。

有很大概率能够完成任务。

当然,这活不是当天能完成的。

切上三天三夜也很正常。

慢工出细活。

实际上,凌迟作为极刑,朱富贵并不喜欢。

非是罪大恶极者,不可擅用。

这一次还是大明的第二例、第三例的凌迟刑罚。

甚至大家都已经有了心照不宣的默契,大明子民和中华故民不适用此刑。

毕竟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拥有大明国籍确实有着相当程度上的豁免作用。

在两位外国贵宾享受外宾特别待遇的同时,时间自然也不能浪费。

其他犯人也要依法执行。

首当其冲就是曾国藩的亲弟弟曾国荃。

曾国荃身为伪清官吏,也算守土安民有责。

他却枉顾人民信任,不能劝诫其兄,甘为洋人爪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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