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渐浓。
一辆低调的黑色保姆车,平稳地匯入京城的车流。
车內,气氛透著一丝诡异的喜感。
江寻戴著那顶五彩斑斕的爆炸头假髮,架著一副能遮住半张脸的蛤蟆镜,整个人生无可恋地瘫在后座。
他感觉自己像一株即將被拿去做不明实验的巨型彩色蘑菇。
他身边的杨宓,坐姿笔挺,手里拿著平板电脑,正用一种宣读法律条文的严肃口吻,一字一句地念著。
“《关於江寻同志首次外出放风的管理条例》,试行版。”
“第一条:在外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摘下偽装道具,包括但不限於假髮、墨镜。”
“第二条:活动范围必须时刻保持在监管人,也就是我,三米范围之內。”
“第三条:禁止与除我之外的任何陌生人,进行超过一分钟的、非必要交谈。”
“第四条……”
“我抗议!”
江寻有气无力地举起一只手。
“杨典狱长,你这是霸王条款,严重侵犯了我作为囚犯的基本人权。”
杨宓挑了挑眉,镜片下的美眸里闪过一丝笑意。
“抗议无效。”
她的声音清冷又带著一丝得意。
“你有权保留意见,但我有权无视你的意见。”
江寻懒洋洋地往她身边凑了凑,压低声音,用气音说:“那我要在条例里增加一条补充条款。”
“说。”
“条例第三条补充:若囚犯因飢饿导致情绪不稳定、无法正常行动时,典狱长有义务、且必须对其进行无条件投餵。”
看著他一本正经地为自己的嘴馋爭取合法权益,杨宓终於没绷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俏脸微红。
她清了清嗓子,关掉平板,算是默认了这条不平等条约。
车子七拐八绕,最终停在了一个远离市中心、却人声鼎沸的东四夜市。
车门一开,那股混杂著孜然、油烟和人间烟火的浓烈气息,便扑面而来。
江寻瞬间像一条被扔回大海的咸鱼,整个灵魂都舒展开了。
而杨宓,这位平日里出入皆是米其林、喝的是八二年拉菲的女王,本能地微微蹙起了好看的眉头。
她对这嘈杂拥挤的环境,有些许生理性的不適。
江寻立刻察觉到了。
他什么也没说,只是极其自然地牵起了她的手,將她柔软冰凉的小手整个包裹在自己的掌心。
然后,他微微侧过身,用自己的身体,將她护在相对空旷的內侧,为她隔开了摩肩接踵的人潮。
这个动作,像呼吸一样自然。
杨宓心头猛地一暖,那丝不適瞬间烟消云散。
她任由他牵著,像一个初次体验凡尘烟火的小女孩,眼神里满是新奇。
两人一路走,一路吃。